藝點新聞Chloe編輯整理
一名準新娘原本婚期訂在2月,但因疫情而延後到7月,但現在她認為疫情沒有趨緩,再加上私人因素,所以想要直接取消婚禮和酒席。不過,由於和婚宴業者簽了合約,若直接取消必須付13萬元的違約金,讓她相當無奈,於是上網求解;許多網友看後都認為這是她自己的問題,紛紛表示她是「討罵」。
▲原PO想要取消婚宴,但不希望付違約金。(示意圖/Pixabay)
原PO在Dcard匿名板發文表示,想要直接取消婚禮、酒席的原因,除了疫情沒有趨緩之外,原訂的賓客多是長輩、桌數也不多,就算如期舉行,也有一半的人不會來參加。不過,合約載明「如果因為個人因素,未於宴會前45天取消,需另支付場地低消50%作為賠償金」。
原PO認為「疫情影響真的不是我們能控制的」,所以對婚宴業者表示不用退3萬元的訂金,但希望違約金能再討論。婚宴公司回「疫情下別人也都照辦,政府也沒規定不能辦,所以要因為疫情取消是算個人因素」。
▲原PO在Dcard發文。(圖/Dcard)
聽完婚宴公司的回應後,原PO感到相當無奈,她表示自己也很想和親友分享結婚的喜悅,「但是如果大多數的人都不在場,那我覺得辦起來真的就很沒有意義了」。最後婚宴公司提出兩個解決方案,第一種就是直接取消,需要付連同訂金13萬的賠償金。第二種則是如期舉,但同意讓原PO降低桌數及低消。
原PO表示,本來請客的桌數就不多,現在少了一半,其他人也有可能因為確診而突然不能來,「沒剩多少人,那我真的寧可不要辦」,所以想問問是否有網友也遇過同樣狀況,「可以怎麼解決 ?」
▲部份網友回應。(圖/FB)
大部份網友看後表示「你不會打算叫業者自己吸收讓你無償取消吧」、「你怎麼會拖到剩下45天才決定」、「你自己猶豫太久啊!合約上怎麼寫就是怎麼賠」、「業者搞不好為了你的預訂把別人推掉了,剩下不到45天你說不辦就不辦也不合理啊」、「我的想法是…對不起,你真的討罵」。
不過也有網友持不同意見「找消保官比較快」、「大概7,8月疫情就會緩和。香港也是這樣」、「可以請求調解看看」、「你延到10月份,8月再來取消」、「我是只有5桌的家宴,辦的也是很溫馨成功~就看你怎麼取捨了」、「或許可以協商賠償金是否能轉為其他用途看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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