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點新聞Chloe編輯整理
一名來自花蓮縣的艾姓職業軍人,前年11月在花蓮市的酒吧叫了一名傳播妹,沒想到兩人是同一個部落的原住民,一見如故,兩人酒後沒有開車,就直接去開房間。但事後女子告知自己已婚,女子對艾男說兩人上床的事被老公發現,老公要向艾男提告,艾男嚇得被哄騙簽下650萬元的本票,但後來越想越不對,因此向法院請求撤銷,結果成功了。
(示意圖/Pixabay)
判決書指出,艾男當天跟女子喝酒喝到半夜2點多,女子暗示有點累了,但因為兩人都有喝酒,所以選擇不開車、到附近的飯店開房間休息,兩人一進房間就翻雲覆雨,艾男還在女子頸部種草莓、留下吻痕。隔天退房前,兩人又發生一次關係。
不過,女子事後對艾男坦承自己是有夫之婦,艾男心懷忐忑不安不敢自行駕車送女子回部落,而幫她叫了計程車。當天晚上女子傳line給艾男,說兩人上床的事已經被老公黃男知道了,黃男現在說要和她離婚,還要對他們兩人提出民事加刑事告訴。
艾男聽聞之後惶惶不安,表示願意與被告協談和解、誠懇表達歉意,說自己原本真的不知道女子已婚,但黃男說艾男說謊,說艾男是趁女子酒後控制她的行動並性侵。艾男雖然自認清白,但面對黃男咄咄逼人的態度,很怕事情在部落傳開。
黃男看穿艾男害怕的心理,表示可以和解,逼他拿出軍人證、身分證等證件,隔了10天約在壽豐鄉的便利商店,對艾男說:「你想糾纏不清弄不清楚這樣?」、「看你是職業軍人不想把事情弄難看」「鬧到你家去」、「你這個在法律上叫趁機性交罪」、「針對這件事情主要有三個侵害配偶權妨礙家庭趁機性交罪」,逼艾男簽下三張和解的本票,總共650萬元。
但艾男越想越不對,於是向朋友訴苦,才發現整齣劇根本就是仙人跳,所以向法院請求撤銷本票。法官審理此案時,發現阿元與女子入住及離開監視器畫面都相當正常,再加上艾男只有高中學歷,簽下本票時又只有25歲,認為艾男是被詐欺、脅迫或或因急迫、輕率而簽署和解,所以判雙方和解無效,本票予以撤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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