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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大陸蘇洲崑山市一名12歲少年亮亮,日前因為伸手紐動了一輛電動三輪車的把手、催下油門,導致電動三輪車爆衝,撞死一名5歲男童洋洋。
(圖/百度)
崑山市法院表示,事發當天下午,一名代姓男子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區,將電動三輪車停在大樓門口,但是他併沒有拔掉車鑰匙。
不久之後,代姓男子在樓上聽到一樓傳來碰撞聲、哭喊聲,伸出頭從窗戶看到自己的電動三輪車旁圍了很多人,趕緊下樓,發現5歲的洋洋倒在地上,洋洋的奶奶在一旁大哭。
有民眾報案,救護車到達後急忙將洋洋送醫,但最後還是搶救無效。洋洋的父母就把代姓男子、12歲少年亮亮和亮亮的父母都告上法院。
法院審理後認為,代姓男子違停並未拔車鑰匙的行為才是導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,其應承擔主要責任,另外,洋洋父母作為法定監護人,存在監管責任方面的疏忽,也應承擔一定責任。至於12歲的洋洋只是在玩耍過程中誤觸了三輪車開關,也因為他年僅12歲且其監護人未在場履行監護職責,應當由其監護人即亮亮父母承擔責任。
最終,法院認定原告損失共計人民幣126萬餘元,並綜合事故發生時各方的過錯及過錯大小、過錯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,酌定由12歲少年亮亮的監護人承擔65%賠償責任,代姓男子承擔20%賠償責任,原告自行承擔15%責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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