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點新聞Jeffrey編輯整理
知名相聲表演者宋少卿去年年底再新北市板橋區發生車禍,酒測值高達0.95毫克,是他第四度酒駕被逮,後續則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,今天判決結果出爐,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,判他5個月徒刑併科罰金5萬元。
宋少卿去年12月28日凌晨開車行經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、南門街口時,與計程車司機發生擦撞,警方到場後對他進行酒測,發現酒測值高達0.95,當場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,後續他也強調,自己有請代駕,只是想先把車開出停車場與此同時手機掉落在車底,在撿手機時沒注意前方,才會不小心撞上,但這依舊是犯了酒駕。
據悉,宋少卿在開庭時認罪,起初他同意,但聽到檢方告知自己身為名人,卻帶頭做出違法行為,且酒駕不被社會大眾允許,明確開出條件要判他9個月徒刑,隨後宋少卿表示無法接受,其辯護律師表示,他因酒駕事件導致形象、事業都跌至谷底,加上上次酒駕已是17年前,法院於今天宣判,宋少卿依公共危險罪,判處5月併科罰金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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