車主們注意!11月交通新制上路 違規秒噴3600元
2024/09/30

藝點新聞Sky編輯整理

微型電動二輪車(舊稱電動自行車)從113年11月30日起,必須依法懸掛車牌及投保強制險方可合法上路,若未依法領用牌照上路的民眾,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71-1條規定,處新臺幣1200至3600元的罰鍰,並將車輛移置保管。對此,台東監理站特別提醒車主,應儘快辦理車牌領取手續,避免因逾期而遭罰。

(示意圖/Pixabay)

台東監理站站長洪美芳表示,為期2年的領牌寬限期即將於今年11月29日結束,截至8月15日止,台東縣已有1210輛微型電動二輪車完成掛牌登記。寬限期結束後,監理站將聯合警方,在微電車常出現的熱點及時段,展開密集性攔查,對於違規未領牌車輛將予以舉發,呼籲車主切勿拖延,盡速完成領牌程序。

此外,台東監理站也提醒,辦理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領牌時,車主需準備國民身分證(或僑民居留證)正本、印章、出廠證明(若無出廠證明可向原購買微電車經銷商通知製造廠出具證明,若原購買經銷商或製造廠歇業可就近洽詢臺東市南華車業行、立健企業社、世協企業社等3間店家尋求協助)、統一發票(若遺失,可由原車主以切結方式辦理),以及有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文件。完成上述步驟後,車輛還需通過實車查核,確認車架號碼、來歷憑證與車輛型式、速度等安全標準相符,才能核發車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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